团体标准】2020: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2023-11-14 19:47 搜狐号-今日国土  主页 > 趣旨 > 评价指标 > 社团与团标 >

打印 放大 缩小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2020-08-13 15:07
 
本刊讯 8月9日,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召开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学会首席顾问、原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学会理事长柳忠勤以及学会在京常务理事及有关负责人26人出席会议。
 
学会首席顾问、原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理事长柳忠勤主持
 
学会团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副秘书长杨巧英
 
学会团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副秘书长杨巧英作了关于制定《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说明。
 
杨巧英首先介绍了关于制定学会团标管理办法的背景。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重大改革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标准供给结构,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拉开了我国团体标准发展的帷幕。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部署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积极开展了团体标准培育发展相关顶层制度建设工作,陆续出台团体标准发展相关政策,2016年3月,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2017年12月,联合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该法赋予团体标准明确的法律地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国家标准体系。新法为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自2015年以来,相关社会团体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2月25日,已有2194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注册,发布了6547项团体标准信息。现阶段团体标准总体发展势头良好,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在构建新型标准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发挥。为进一步加强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民政部发布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杨巧英说,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发布团体标准势在必为。根据民政部有关要求,学会研究停止了深呼吸小城榜单发布活动,并按照国家规定参与团体标准的发布。为此,学会相关领导和专家经多次研究和修改,制定了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是以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为平台,根据本会学科发展和服务国家、服务城市、服务区域、服务基层、服务市场需要,由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统一管理,并组织制定和发布的自愿性标准,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效补充。内容涉及制定团标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概念界定、遵循原则;对组织机构、专家委员会及发布单位做了界定和要求;对团标立项、编写、公示、审查、版权、周期、经费等作出了规定;标准实施过程中对参与单位、成果转化、社会监督、复审评价作了规定,以及明确了团标的工作流程等等。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发布,是学会贯彻国家对社会团体发展的新政策和新要求,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突破瓶颈,推进国土经济学领域的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将对学会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现场

责任编辑:天下口碑

---国土名片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