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篮花儿香】南泥湾开发区农业产业实施意见(2020)

2020-06-06 17:30 国土经济数据库  主页 > 关注 > 南泥湾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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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惠民书:花篮花儿乡      天下口碑数据库



南泥湾开发区农业产业实施意见

为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及农业产业规划,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原则

农旅结合,因地制宜,市场主导,群众参与。

二、适用范围

南泥湾开发区内303省道(延壶路)沿线,西起盘龙村,东至农场六连,北至山体,南至九龙泉阳九路沿线的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已报批调整未批复、未征收农用地、林地等。

三、种植原则

1.品种选择:以兼具观赏性的经济作物、中草药、露地蔬菜为主,如黄花菜、油牡丹、香紫苏、蓝莓、薰衣草、连翘、野芙蓉、油菜花等。

2.规模要求:集中连片,一村一品,规模化种植。

四、合作模式

村民+合作社(村委会)+企业(公司)。

村民:负责翻地、种植、水肥、锄草等田间管理。

合作社:负责社员管理、宣传引导、组织培训及对外合作。

企业(公司):按照市场需求选定品种,并提供种子、肥料、技术指导,负责后期收购加工、包装销售、市场营销。

五、激励措施

1.根据品种收益由合作公司每亩补助村民200-500元/年,保障村民收入不低于玉米种植收入。

2.合作社每亩收取管理费50元/年(年限具体商定),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由合作企业(公司)承担。

3.落地企业(公司)连续三年种植规模到达500亩以上的,由管委会农垦事业部、南泥湾镇政府共同审核,符合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50万元,并享受中、省、市相关农业奖补政策。

六、风险防控

由企业负责对种植区域进行投保,增强抵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的能力,减少企业和村民经济损失。

七、用地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2.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大面积土地流转用于非农活动。确需进行土地流转的,必须按流程上报实施方案,由管委会农垦事业部、发展规划部审核(两个工作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设计、立项报批等工作。

3.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经批准确需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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