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名片】海洋城市巡礼|张春宇: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内涵与建设思路

2023-10-18 23:12 海洋经济杂志  主页 > 走全球 > 五洲四海 > 海洋城市巡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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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内涵与建设思路

 
海洋经济杂志 2021年5期 

 

张春宇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100732

2017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原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首次提及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求“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再次明确提出 “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这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深圳、上海在“一带一路”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中较高的定位和期望,也意味着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为中国临海城市发展壮大的一条重要路径。天津、广州、青岛、厦门、大连、宁波、舟山等城市也相继提出了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设想。

1 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概念

15世纪地理大发现后,海洋中心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在国际贸易主导世界经济版图的时代,海洋中心即是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航运中心与世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互相作用,国际航运中心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产物,又反过来推动世界经济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国际航运中心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演化的概念。当代国际航运中心是指以综合经济实力较强的港口城市为依托,融发达的航运市场、完善的服务体系、丰沛的物流、众多的航线航班于一体,集聚各种航运要素的经济区域或国际化港口城市[1]。国际航运中心拆解出的三个关键词——“国际”“航运”和“中心”是理解其内涵的钥匙。“国际”意指航运业务中的国际业务占比较大。如伦敦的航运业务高度国际化,是典型的“国际”航运中心。“航运”意指航运相关业务,既包括基础航运业务,主要是货与船之间的需求与供给;也包括服务航运业务,主要是为基础航运提供的工商服务、海事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还包括智能航运业务,主要是航运制度、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航运技术创新,航运治理等。一般而言,当代国际航运中心都有上述三类航运业务分布,但各有侧重,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航运”中心。以规模庞大的基础航运业务为特色的是生产型航运中心,如釜山;以完备的服务航运业务为特色的是服务型航运中心,如新加坡;以智慧航运业务为特色的是知识型航运中心,知识型航运中心一般具有悠久的海洋经济发展史,汇集了重要的国际组织、海事企业等相关机构,是国际航运标准、规则、技术、信息和知识的策源地和集散地,国际性特征最强,生命周期更长,伦敦是典型的代表。“中心”意指市场集中度高,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强。智慧航运业务的全球市场集中度最高,此类“中心”的地位最稳固,数量也最少;基础航运业务一般是区域市场集中,全球市场集中度较低,此类“中心”更新换代相对较快,数量也较多。地区辐射和带动能力是“中心”的核心功能。全球中心城市通过引领全球的城市,进而引领世界发展,其不仅创造核心价值还决定着价值全球分配,因而放大了其影响全球的功能[2]。

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一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演化,具有阶段性特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1992年发布的《港口服务销售和第三代港口的挑战》中提出了国际港口的3个发展阶段,获得了广泛认可。1960年前是第一代港口,作为运输枢纽的核心功能是海运货物的转运、临时存储及货物收发。1960-1980年是第二代港口,作为装卸服务中心的核心功能是在第一代港口功能基础上叠加工商服务功能。1980年后是第三代港口,作为贸易和物流中心的核心功能是在前两代港口功能基础上增加信息服务和货物配送综合服务等,一大特征是通过港口带动临港产业,港口成为国际生产与流通网络枢纽[3]。联合国贸发会议在1999年第19期《港口通讯》中的《第四代港口》一文中提出,1990年后出现了第四代港口,主要处理的是集装箱[4],发展策略是港航联盟和港际联盟,生产特性是整合性物流,成败的关键是决策、管理、推广、训练等软因素[5]。第四代港口一般具有广阔发达的经济腹地,以港口为核心规划城市布局,实现港城融合。近年来,一些学者还提出了“第五代港口”,即联营合作子母港的概念[6]。

国际航运中心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概念形成之前最能反映临海城市海洋综合实力的国际海洋中心形式,也是历史最悠久、最深入人心的国际海洋中心形式。此外,在临海城市向海而生的过程中,还产生了其他多种海洋中心形式,如综合实力雄厚的临海全球大都市,临海工业发达城市,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际海洋治理中心以及生态旅游特色突出的滨海旅游城等。

进入21世纪,同全球经济一样,国际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如资源枯竭、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治理失灵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必然选择,绿色经济等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纷纷推出。在海洋领域,也诞生了蓝色经济理念,其内涵深刻、外延广博,既体现了科技进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演化给海洋发展带来的变化,也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全球治理模式转变给海洋发展带来的变化。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正是基于当前的时代变化和蓝色经济理念提出的未来国际海洋中心形式。因此,理解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首先要深入理解蓝色经济理念。

蓝色经济最早出现于1999年,得到了联合国、欧盟、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和中国、欧盟国家、美国、太平洋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等国家的大力推动。中国是推动蓝色经济理念的重要力量。在国内,将蓝色价值观和蓝色经济发展作为建设海洋强国的基础。在国际上,注重推动蓝色经济理念传播,蓝色经济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开展国际海洋合作的重要理念,中欧蓝色伙伴关系已成为国际海洋合作的典范。

蓝色经济理念提出已久,但尚无权威概念。本文认为蓝色经济实质上就是一种以海陆协同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的新型海洋经济形态,是直接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及依托海洋进行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外延涵盖海洋经济、临海经济、涉海经济以及部分海外经济。相较传统的海洋经济概念,蓝色经济涵盖范围更广,更强调人海和谐,生态经济和社会协同发展,强调技术创新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时间上强调海洋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和海洋资源的代际公平分配;在空间上强调海洋及海陆经济布局的优化整合,高度陆海统筹,强调国际协同发展,开展全球海洋治理。此外,从资源配置理念看,蓝色经济更强调经济活动中资源来源的陆海统筹,实现海陆经济一体化,从而带来资源配置重构,经济结构也随之调整;从经济活动与环境的关系看,蓝色经济更倡导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海陆一体化经济。

随着蓝色经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海洋发达国家和城市开始加速推动蓝色经济发展,蓝色经济活动和产业具备的新特点使这些国际海洋中心的发展突破了传统海洋经济涵盖的范畴,显示了与国际航运中心等传统海洋中心不同的特点。在此背景下,梅农经济(Menon Economics)和挪威船级社(DNV GL)于2012年发布了《世界领先海事之都》报告,以客观指标和行业专家主观评价来评选全球领先的海洋城市。为反映全球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该报告每两年更新一次。在2019年版报告中,新加坡位于榜首,排名前十名的城市还有汉堡、鹿特丹、香港、伦敦、上海、奥斯陆、东京、迪拜和釜山。

该报告的评价体系包含24项客观指标和全球超百位行业专家的主观评估,依据航运中心、海洋金融与法律、海洋科技、港口与物流、城市的吸引力与竞争力等五大类指标综合衡量全球50个临海城市,选取的指标基本反映了当今世界海洋领域发展的最新理念和特征。重视行业专家的主观评价是该报告的特色,这是基于某些重要海洋产业具有相对封闭的高端行业圈子的特征而设定的,反映的是这些城市在特定圈子内的美誉度。从评价结果看,多数城市在主客观指标上的排名一致,但也有一些城市不一致,如奥斯陆的主观排名靠前,但个别客观指标排名靠后。

该评价体系的第一大类指标是航运中心指标。这表明航运中心仍是当代海洋中心的必备基础性功能。考虑到航运的国际流动性强,城市间竞争激烈,能否吸引航运公司总部和业务迁移是成为当代海洋中心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如“公司总部重新选址,哪座城市最具吸引力”等业内主观评价就非常重要。新加坡、雅典、汉堡、香港和上海以完备的航运服务和良好的国际口碑排名前五。第二大类指标是海洋金融与法律指标。现代海洋经济风险大、技术密集度高、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期限长,需要依靠强大的金融支持,金融市场的发达又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服务,因此海洋金融、海事法律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已成为国际海洋中心的核心竞争力。伦敦、纽约、奥斯陆、香港和新加坡以发达的海洋金融和法律服务业排名前五。第三大类指标是海洋科技指标。当前国际海洋竞争是综合实力比拼,海洋知识、技术水平和潜力决定着海洋中心的发展上限和前景。数字化转型是时代对海洋中心提出的客观要求。受限于数据可得性,报告中的海洋科技客观指标并不完善,通过业内主观评价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弥补。奥斯陆、伦敦、汉堡、釜山和东京以海事技术和海洋教育优势排名前五。未来五年在数字化转型中最被看好的城市是新加坡、奥斯陆、哥本哈根、伦敦和上海。第四大类指标是港口与物流指标。这表明港口与物流业仍是海洋中心的传统优势。在港口吞吐量等客观指标方面,中国港口城市占据优势。但除香港和上海外,其他中国临海城市在港口服务、效率、基础设施质量等方面表现不尽如人意。排名靠前的新加坡、鹿特丹、汉堡等城市都以基础设施质量和效率著称。第五大类指标是城市的吸引力与竞争力指标。海洋中心的竞争力体现在政策框架、产业集群开放度和信息共享度、营商便利度、城市创新能力和企业家精神、国际化优良生活环境等驱动因素上。海洋中心不仅有硬实力,还要有软实力,吸引领先的海洋产业、企业和人才进入聚集。这种吸引力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当前,也会使城市保持长久竞争力,该特征在各国际海洋中心都有体现,新加坡、哥本哈根、伦敦、鹿特丹和汉堡是此中典范[7]。

客观地说,该报告的评价指标体系很好地反映了蓝色经济的内涵和外延,也给研究者带来关于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概念的启发,但对陆海统筹、人海和谐、代际公平、生态经济和社会协同发展、国际协作与全球海洋治理等方面的反映仍不足够,无法全面反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内涵和外延,该报告的海洋中心指标体系只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雏形。

近年来,其他一些国际城市或航运中心的排名指标体系设计也非常重视蓝色经济等可持续发展理念。如全球化与世界城市研究机构(GaWC)的世界城市排名,将城市软实力、国际治理、科技创新等作为重要指标[8]。联合国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发布的《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2020-2021)——全球城市价值链:穿越人类文明的时空》首次尝试从城市可持续竞争力视角入手,测度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可持续城市和社区目标的实施进展[2]。从技术、智慧、环境、治理和软实力等多角度开展城市间的比较和衡量[2]。《2021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报告》将科技创新赋能、“双碳”等可持续发展指标作为重点指标。

基于《国际领先海事之都》报告形成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评价指标的雏形,结合当今时代宏观背景、蓝色经济理念、国内外海洋发展特征和趋势,初步总结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内涵。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国际海洋中心在当代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国际海洋中心发展的高级阶段。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全球”城市,具备强大的国际资源积聚和配置能力,不仅是国际海洋要素集散中心,也在国际贸易投资、金融、治理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海洋的流动性和国际性特征决定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国际性和开放性。高度开放是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基本前提;自由通航、自由贸易、资金自由进出、特定关税政策等自由港政策是实现高度开放的重要手段。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海洋”城市,在某几个海洋领域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海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驱动要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一般都是国际航运中心,是区域航运枢纽和物流服务中心;航运服务业的完备程度和效率在一定程度决定着其在全球海洋领域的地位,排名靠前的都是以智慧型或服务型航运业务为主导的城市,尤其是海洋金融、海事法律、海洋信息等高端海洋服务业的领导者。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都具备国际化的现代海洋产业链和海洋产业集群,是某项或某几项海洋产业的全球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一般都是全球海洋科创中心,是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引领者和应用者;海洋科技创新是城市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具有随时代变化持续创新的能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一般都是全球或区域海洋治理中心,通过各类国际性机制和机构,参与和引领全球海洋治理,是重要的航运相关标准、规则、决策的策源地,能提供有价值的公共产品。其因具备完善的营商环境、领先的海洋产业集群、国际化便利的生活环境、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对领先的海洋产业、企业和人才形成强大的吸引和集聚能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海洋文化、良好的海洋生态和人文环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中心”城市,一般具有经济发达的广阔腹地,中心城市与腹地间高度陆海统筹,形成科学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中心城市对腹地有明显的辐射和带动能力,腹地对中心城市形成有效支撑,腹地经济发达程度决定着城市发展上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内涵丰富,外延广博,其定义和评价需要一整套专业、综合的体系,受制于诸多因素,目前国内尚未形成成熟的评价体系。

2 当前中国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中国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面临良好机遇,这也是多个城市先后提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设想的重要原因。

从国际海洋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国际海洋经济兴衰同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格局息息相关。20世纪90年代至今,亚洲地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尤其是东亚地区发达的制造业为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亚洲多个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经济,世界海洋经济重心有向亚洲转移的趋势,包括船舶工业等传统海洋产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金融等海洋战略新兴产业都在亚洲蓬勃发展,这为亚洲地区成为国际海洋经济中心创造了历史机遇,多个亚洲临海城市在全球海洋发展竞争中占有重要地位。《2019年全球海事之都》报告中的航运中心指标排名中,新加坡、香港和上海3个亚洲城市进入了前五名,而2017年的前五名都是欧洲城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述趋势。

从国内海洋经济发展来看。建设“海洋强国”成为国家战略,发展蓝色经济成为解决经济结构性问题,寻求经济新动能的重要选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9],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10]。2013年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建设海洋强国研究的集体学习中强调,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11]。围绕海洋强国建设,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逐步形成政策体系。党中央提出的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国际海洋合作如火如荼。这都给中国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供了机遇。

从提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设想的城市本身来看,也都具备了一定基础,展现了一定潜力。近年来,上海、深圳、青岛、广州等城市的海洋经济增速较快,海洋经济在城市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已成为拉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引擎。有研究表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海洋产业增加值每增加1%,可拉动陆域产业子系统增加4.7万个就业机会,拉动效应为1∶1.28[12]。海洋产业集聚水平有所提高,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海洋支柱产业。这些城市都有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港口,与腹地形成了较强产业关联,在区域对内合作和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然,中国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更有着诸多挑战。一方面是城市自身的不足,如海洋战略新兴产业的规模和竞争力仍不足;海洋科技创新与国际领先水平差距较大,缺乏海洋高端人才、专业服务体系、国际化商业环境等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软件要素等。另一方面则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面临的外部环境重大变化。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13]同年5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首次提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4]“十四五规划”对上述两点再次重申和强调[15]。此论断表明,中国发展将面临外部宏观环境长期、阶段性变化,这些变化对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地建设提出了新标准和新要求,须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研究和判断相关变化,并采取对应措施。

当前外部环境重大变化主要指的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发动贸易战等措施实施逆全球化,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社会的巨大冲击,正在导致已稳定运行数十年的国际经贸运行机制和模式面临重构,全球合作面临困境,进而导致全球化走势发生重大逆转。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快速全球化开始转向慢速全球化,全球经济增长、国际合作和城市发展等各方面都将展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

在全球经济增长和国际合作方面,逆全球化和疫情迫使国家和企业将安全作为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和产业布局的重要考量因素。世界主要国家都在追求国际贸易的均衡,增强经济自主发展能力,降低对外部的依赖。发达国家经济政策展现出本土化趋势,对外投资更加审慎,管控核心技术出口,推进制造业回归。企业以安全为重要原则重新调整全球产业布局,正在引发新一轮产业分工竞争。在逆全球化倒逼下,新兴经济体被迫大力构建更为安全自主的经济运行模式,实施本土化经济政策,注重以本土力量影响国际循环,同时被迫在部分核心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展开直接竞争。这同时导致全球垂直的产业分工格局和全球要素直接流动的贸易格局分别转变为多中心产业分布格局和区域内贸易不断加强的贸易格局。国际经济合作趋缓,不利于全球经济增长。同时,虽然新冠疫情对世界经济增长产生强烈冲击,但疫情对硬件冲击有限,因此疫情后的恢复期不会出现创伤后重建红利。综合上述因素,未来几年全球经济增长不容乐观,经济总量短期下降,全球总需求和大宗商品价格长期震荡,经济复苏缓慢的概率较大。这些变化将使中国开展国际经济、科技等领域合作的难度加大。为适应新变化和新环境,中国的对外开放策略正在做出相应调整,总体调整方向是“构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5]这一方面需要中国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营造顺畅高效公平的市场环境,强化本土市场对国际合作的影响和两者之间的互动;另一方面需要将吸引和配置国际要素内化为中国自身竞争力,形成自主可控的价值链,将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作为对外开放的新目标。这就要求中国开展对外开放的主体,无论是城市还是企业,都需要据此调整工作方向和思路。

在城市发展方面,逆全球化和疫情背景下,世界主要城市将在新一轮以安全为导向的产业布局调整中展开直接竞争,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均衡发展、创新体系和人才集聚能力强的城市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疫情导致人们对城市的安全性更加重视,应急反应能力更强和相关基础设施更完善的城市将对人才形成更强的吸引力。逆全球化和新冠疫情导致国际体系中各主体力量对比发生一定变化,各国国际合作意愿降低,政府间合作难度加大,以城市为代表的民间力量将在全球互动中扮演更活跃的角色。逆全球化导致技术、人才等部分国际要素流动受阻,客观上需要城市功能做出相应调整,要在打通国际要素流动阻塞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这些变化要求中国各城市在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过程中不断与时俱进、应势而动,主动做出变化,适应新环境。各城市的相关调整须与中国新一阶段对外开放的总体战略相协调,成为总体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承当相应的战略使命。首先,各城市要成为促进中国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推动者。在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过程中,既要继续在对外开放中发挥门户作用,成为中国吸引高质量外部资源进入的枢纽;又要发挥引导资源在国内高效流通与配置,推动国内市场升级,成为能以需求侧影响国际市场的驱动者。其次,在国际科技要素,尤其是核心技术合理流动受限的情况下,各城市在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过程中要努力成为中国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形成自主科技创新和应用体系,并以此为核心驱动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海洋产业和相关产业链。最后,各城市在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过程中,对外开放的功能、目标要根据中国总体对外开放战略的调整而调整;相比以往,在开放功能上,要更侧重构建兼顾国际和国内两方面的信息、人员及物资服务体系;在对外开放领域上,要更侧重能够有效提高中国在国际海洋价值链地位的领域;在对外开放对象上,要实施兼顾发达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更均衡的全方位开放策略。

3 关于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思考

自提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设想后,相关城市都开展了系统研究和具体工作,但重视程度不一,动作有快有慢,措施有虚有实。深圳市的行动最早,措施最实。2018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确定了未来30年的发展目标,提出到21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16]。2019年7月,深圳提出全力推进“十个一”工程建设,作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具体措施[17]。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海洋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支撑[18]。总的来看,除上海和香港外,中国其他临海城市距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相关标准还有明显差距,海洋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相关工作刚刚进步,未来还需要开展系统工程予以推动。本文仅就如何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出几点思考。

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基于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定位。各城市要将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作为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建设方案,塑造先行先试新典型。要进一步深化海洋意识,秉承蓝色经济理念和大海洋思想,坚持高度陆海统筹,实施海陆产业联动,建立海陆复合型产业体系,据此配置资源,使海洋成为城市转型发展的核心要素。

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基于协同和服务国家战略的定位。各城市必须以承担国家使命担当的高度来看待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紧密配合国家海洋战略,形成国际海洋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参与引导全球海洋治理能力,具备国家海洋战略承载与服务能力,成为配合相关战略实施的海洋节点和重要主体。

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坚持开放与合作原则。海洋经济最基本的特征是国际性和开放性,高度开放与紧密合作是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基础要求。各城市须践行开放性的国际合作策略,深化与全球海洋价值链各环节的有机融合,深化与全球主要海洋城市、国内重点海洋城市的协同合作,在国际竞合中找准定位,明确方向,发挥“后发优势”,成为国际海洋价值链中的关键节点。

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坚持海洋产业高端化发展路线。各城市既要保持原有传统优势海洋产业发展,更要谋求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端海洋产业,并以此产业为核心,配置相关资源,构建起海洋实体产业与服务业相结合的海洋产业体系,占领海洋产业发展的国际制高点。为支撑高端海洋产业体系发展,城市需要形成强大的科技创新体系与金融体系作支撑。

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坚持找准定位,形成特色优势的策略。分析2019年版《全球海事之都》报告的50个海洋中心候选,其中20个城市在各项指标中都具有较强竞争力,可定义为综合型海洋中心,另外30个城市则是在某个领域中具有强大的专项竞争力,可定义为特色型海洋中心。目前,中国只有上海和香港具备发展综合型海洋中心的基础,其他临海城市更适合选取某个或某几个海洋领域,集中资源,精准发力,建设特色型海洋中心。以深圳为例,深圳是中国最具创新活力的城市,也是新兴的国际创新之都,具有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潜力;也是中国金融中心之一,金融业基础雄厚,市场活力强,具备设立大型海洋金融机构并依托海洋产业基础和金融机构体系开展海洋金融创新的能力。因此,深圳可以选择海洋科技和海洋金融作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突破领域。在发展海洋科技方面,深圳可以通过完善官产学研互动机制,引进和建设一批国家级海洋科技研发中心和企业,引进高规格研究团队和领军人才,形成海洋科技要素集聚;完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高效推动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形成高端海洋产业链。在发展海洋金融方面,深圳已在进行设立深圳海洋产业基金等积极尝试。《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深圳探索建设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目前还未见该银行发布相关的官方定论。国际海洋开发银行与中国已有的多边金融机构和国内开发银行应有较大区别。为弥补中国现有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不足,在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中形成合力,该银行应是一家以政府引导、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国际混合所有制专业多边开发银行,以民间资本纽带联结国际社会,以混合所有制的金融平台增强国家间政治互信,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以促进具有高度国际共识的蓝色经济发展为切入点,成为支持中国建设“一带一路”、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发展海洋战略新兴产业、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金融平台,成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参与引导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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